假律師情侶全臺冒名誣告 146案378人受害!南檢起訴求從重量刑
一對陳姓情侶爲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涉嫌假冒他人名義及僞造證據向全臺19處地檢署提告,臺南地檢署聲押2人獲准後,歷經4個月偵查,全案11日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一對陳姓情侶爲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然涉嫌假冒他人名義及僞造證據向全臺19處地檢署提告,不僅導致被害人舟車勞頓搭機遠赴馬祖開庭,甚至還人被誣告性侵,連累婦幼警察也加入辦案,嚴重浪費司法資源。臺南地檢署聲押2人獲准後,歷經4個月的偵查,發現他們在全臺共誣告146案,被害人高達378人,還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46件,涉犯誣告、僞造文書、詐欺、個資法、律師法等罪嫌,全案11日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南檢認爲,2人因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等細故,不思以合法方式溝通,無視法律規定,竟然僞造債權契約濫行反覆聲請支付命令,對法院施用詐術,企圖使相對人不察即可以極低的代價,獲得高額支付命令執行名義的財產上利益,且相對人縱使想要救濟,也將耗費極大成本及訴訟資源。
南檢還說,2人大量僞造證據、告訴狀,向全國各地檢署誣告,濫用有限司法資源,並使被冒名申告者疲於奔命,又誣指他人犯罪,行徑至爲惡劣,加上到案後飾詞詭辯,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南檢指出,此案緣於現任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在福建連江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時,因受理陳姓情侶的告訴狀,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查出對方還以相同的手法,向全臺各地檢署冒名申告。經陳報臺灣高等檢察署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特別召開專案會議,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以及協助分配各地檢署訊問轄內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再提供彙整資料給南檢參考。
南檢承辦檢察官廖羽羚會同專案小組比對相關資料,查出陳姓情侶的身分,發現他們除涉嫌冒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寄件申告,還僞造證據、告訴狀、書記官印章及冒用律師身分,企圖利用司法制度報復他人,讓被冒名申告者及被告爲了出庭疲於奔命。
廖羽羚今年7月19日指揮檢警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姓情侶位於臺南市善化區、臺中市大雅區等2處住所執行搜索,並將他們拘提到案,經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查出,2人於2023、2024年間,以僞造借據、僞造契約及提出自導自演的僞造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文件,向各地法院民事庭聲請支付命令共46件,還以冒用他人名義僞造不實告訴狀的方式,向全臺各地檢署提告詐欺、妨害自由或妨害性自主等罪共146案,導致共378人次遭誣告,均涉犯《刑法》誣告、僞造印章印文、行使僞造私文書、行使僞造準私文書、詐欺取財,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律師法》無律師執照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等罪嫌,全案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