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縱火燒屋妻兒逃死劫 還嗆聲放第2次
臺中檢方根據被害人、警方證詞、住處監視器、火災原因等,調查鑑定書等證據,認定當時張男精神狀況良好,未顯疲態,而且在警詢時,且說話大聲具攻擊性,不採信張男辯詞,依法起訴。(本報資料照)
臺中市張姓男子因多次家暴前科,不滿家人聲請保護令,今年2月趁妻兒3人在樓上睡覺,於1樓客廳縱火,張妻發現叫醒2子自陽臺往鄰居家逃生逃過一劫,而張男落網還嗆聲「放第2次」,臺中地檢署20日偵結,依依家暴殺人未遂罪起訴。
張男否認涉案辯稱,當時想輕生,服用了很多安眠藥,意識很模糊,並沒有要殺人的意思,否認涉案。但不採信張男辯詞,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與妻子育有2子,但與家人相處不睦,有多次家暴紀錄,包括,曾不滿家人停掉第四臺,持鐵錘砸毀電視;要求兒子接送他返家,恐嚇「不來就放火燒房子」,破壞長子機車與門口盆栽及砸毀長子機車與監視器。
張男今年2月縱火遭警方逮捕後,當時張還嗆「放第1次,會再放第2次」、「我兒子我想讓他死」、「沒燒成功也會去殺了妻子及兒子」等語,警訊後被移送法辦。
臺中檢方最後根據被害人、警方證詞、住處監視器、火災原因等,調查鑑定書等證據,認定當時張男精神狀況良好,未顯疲態,而且在警詢時,且說話大聲具攻擊性,不採信張男辯詞,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