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證交所後 期交所宣佈調高陽明期貨所有月份保證金

陽明海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航海王陽明(2609)繼遭證交所公佈爲處置股票後,臺灣期貨交易所也宣佈,將調高陽明期貨契約所有月份的保證金。

期交所表示,於下週一(20)日調高陽明期貨契約(DA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爲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系陽明經證交所於16日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爲5月17日至5月30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陽明期貨契約(DA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5月20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5月30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的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