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期交所調高保證金約10% 期選最後交易、結算日延這天

品觀點|期交所調高保證金約10% 期選最後交易、結算日延這天(圖/品觀點提供)

臺股即將封關過年,期交所爲了確保市場運作安全,今年一如往年,將在過年休市期間,提高保證金約10%,預計以16日結算保證金爲基礎來調高(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18萬4000元,將調高至20萬3000元,調幅約10.33%),最後的調整金額將於16日公告,封關日(17號)收盤後生效。

另外,要留意的是,1月到期的國內股價指數類期貨及選擇權、股票期貨及選擇權以及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等商品,原本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應該是18日,但因臺股已於17日封關,因此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順延至1月30日。

至於2月第1周、第2周到期的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周到期契約(202302W1、202302W2),上市日順延至1月30日,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分別爲2月1日及2月8日。

期交所指出,考量春節假期休市(1月18日至1月29日)長達12日,爲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鑑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確保,將於今(112)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爲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

預計以1月16日結算保證金爲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18萬4000元將調高至20萬3000元,調幅約10.33%),預計於16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爲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爲1月17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1月30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1月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之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17日爲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17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

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