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貪助理費遭延押 抗告成功80萬交保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遭羈押禁見將近2個月,基隆地檢署17日將張起訴,但基隆地院認爲張會影響證言,裁定再延押3個月。張委任律師18日提起抗告,高院撤銷發回。基隆地院19日召開羈押庭,改裁定張以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徐佑升攝)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嫌詐領助理費78萬餘元,日前遭羈押禁見將近2個月,基隆地檢署17日正式將張顥瀚及陳姓女助理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基隆地院以張與證人有親屬關係恐干擾證言,裁定延押3個月,但未禁見。張的委任律師18日提起抗告,高院認爲延押理由不充分,於19日下午發回更裁,基隆地院昨晚再開羈押庭,訊後裁定張顥瀚以80萬元交保,張於今晨0時50分獲釋後不發一語,與妻子坐車離去。
據瞭解,張顥瀚涉嫌以低薪高報與利用母親當人頭等方式,詐領助理費78萬餘元,檢方於今年10月22日傳喚張並調查後,當日深夜聲請羈押禁見,同月23日基隆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本月17日檢方認定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17日將張及陳姓女助理提起公訴。
但張遭提起公訴後,卻未獲得交保,因基隆地方法院17日晚間召開移審庭,法官考量張所犯爲5年以上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與證人及被告間有親屬關係,可能干擾證人供訴,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張延押3個月,但未裁定張禁見。張的委任律師不服,18日提起抗告。
高院19日收受抗告書後審理,高院指出,原審認定張可能干擾證人供訴,卻未裁定張禁見也未清楚交代張可能逃亡、串證的理由,將地院羈押裁定撤銷發回。
基隆地院19日晚間提訊張顥瀚,召開羈押庭聽取檢、辯意見,張委任律師表示張已承認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減刑二分之一規定,且本件公款都用在公用上。
但檢察官則指出,張所犯爲刑度7年以上的重罪,相關證人與陳姓女助理與張有僱傭關係,張可能干擾證人供訴,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且本件公款用於張自行負擔費用上,並非公用。最終法官11時許裁定張顥瀚改以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張的妻子在親友陪同下,昨日深夜11時50分帶着80萬現金,替張顥瀚辦理交保。張顥瀚今日凌晨戴着鴨舌帽、口罩、穿着帽T挽着妻子的手低調走出地院,不發一語,搭乘親友車子離去,結束被羈押的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