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貪助理費 80萬交保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徐佑升攝)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嫌詐領助理費78萬餘元,日前遭羈押禁見58天。基隆地檢署17日將張顥瀚及助理等人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基隆地院以張與證人有親屬關係恐干擾證言,裁定延押3個月。張的委任律師18日提起抗告,高院認爲延押理由不充分,19日下午發回更裁。基隆地院19日晚間再開羈押庭,訊後裁定以80萬元交保。
據瞭解,張顥瀚涉嫌以低薪高報與利用母親當人頭等方式,詐領助理費78萬餘元,檢方於10月22日傳喚張並調查後,次日基隆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17日認定張顥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張及陳姓女助理起訴。
但張遭提起公訴後卻未獲交保,基隆地院17日晚間召開移審庭,法官考量張所犯爲5年以上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與證人及被告間有親屬關係,恐干擾證人供訴,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延押3個月但未禁見。張的委任律師不服,18日提起抗告,高院19日審理指出,原審認定張可能干擾證人供訴,卻未裁定張禁見,也未清楚交代逃亡、串證理由,因此將羈押裁定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基隆地院19日晚間提訊張顥瀚,再度召開羈押庭。張的委任律師表示,張已承認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應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減刑二分之一規定,且本件公款都用於公用。
檢察官指出,張所犯爲刑度7年以上的重罪,證人與陳姓女助理與張有僱傭關係,可能干擾證人供訴,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且本件公款並非公用。
法官19日晚間11時許裁定張顥瀚改以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妻則隨即帶着80萬現金替其辦理交保,張則於20日凌晨0時與妻子低調走出地院,期間不發一語就搭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