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居老闆家遭板娘諷 「你是狗」 員工將她推落3米深水溝掐死

寄居老闆家卻因板娘嘲諷, 推落水溝掐死她(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李姓男子在老闆家同住,2023年他因不滿對方妻子廖姓女子挑釁「你是狗」、「我要讓你死」、「我要斷你手腳」,竟將她廖女推進3公尺高的水溝,再跳下水溝將她掐死,一審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考量他坦承犯行,依殺人罪判刑12年,檢方提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仍判刑12年。可上訴。

李男在2023年3月14日晚間7點多,在其與廖女住處同住,他因其長期不滿廖女,將廖女自住處1樓客廳拖拉至後花園,並抓住其肩膀往後花園鐵門撞擊,繼之將廖女雙腳擡起丟下門外約3.05公尺高、水深3公分之水溝。

李男確認廖女是否已死亡,持木梯爬下水溝,見廖女尚未身亡,雙手掐扼住廖女頸部,致廖女氣管及頸動脈遭受壓迫,造成缺氧、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爲,李男行兇後未立即離去,協助引導救護車至案發現場,良心未泯,且犯罪後始終坦承犯行,坦然面對自身過錯,只有在庭訊時向廖的女兒表達歉意,難認有何積極彌補過錯之行爲。

合議庭考量李男行兇動機系因長期與廖女不睦、目睹廖女與女兒之衝突,在行兇前又受到廖女言語刺激,依殺人罪判處12年徒刑,檢察官不服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