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民營經濟內生動力的方法論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強調要“有效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障礙,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當前,受多重因素影響,一些民營企業發展遇到困難。更好地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需要學深悟透習近平經濟思想蘊含的科學方法論,提高科學思維能力,明確前進方向。
第一,提高戰略思維能力,着眼全局謀長遠。
戰略思維,就是統攬全局,把握事物發展趨勢和方向,善於從全局、長遠和大勢上思考問題,從戰略上作出正確判斷和決策的思維方式。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實踐證明,我國經濟發展能夠創造中國奇蹟,民營經濟功不可沒。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振興和發展我國經濟的正道。
要充分認識到,黨中央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方針政策是一以貫之的,發展民營經濟不是權宜之計,而是長久之策、固本之舉。黨中央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要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第二,提高辯證思維能力,破解發展難題。
辯證思維,是指用聯繫的、發展的觀點看待事物,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自覺按客觀規律辦事的思維方式。
激發民營經濟的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當務之急是抓住主要矛盾,堅持問題導向,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化解融資難、維權難等各類難題,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明確提出“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的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這些都爲厚植民營經濟發展沃土、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提供了保障。
提升辯證思維能力,就要抓住民營企業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關切,爲民營企業發展“減負鬆綁”,破解發展難題。要以改革護公平,築牢統一大市場公平競爭基礎;以改革添活力,釋放超大規模市場潛力。在這一過程中,要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入”原則,集中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破除“潛規則”,建好用好民營經濟發展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有爲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不斷提高政府監管和服務效能;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第三,提高系統思維能力,提升政策效能。
系統思維,是指用全面系統的觀點觀察事物,堅持“十個指頭彈鋼琴”,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思維方式。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地方各類惠企利好政策持續推出,如出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審議通過《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方案》;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2條舉措、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強化金融支持舉措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各地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但是,一些地方在制定配套政策時統籌謀劃不夠、精準性不足、穩定性不夠,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策效能。
提升系統思維能力,就要把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爲一項系統工程,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標和治本相結合、漸進和突破相銜接。完善政企溝通協調機制,認真傾聽企業呼聲,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精準性和可操作性,防止長期目標短期化、系統目標碎片化;根據經濟運行規律,把握政策出臺的“時度效”及推進節奏,防止政出多門、同向疊加、層層加碼;加強政策解讀和預期引導,避免誤讀或過度解讀,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第四,提升創新思維能力,激發企業活力。
創新思維,就是破除因循守舊,走出路徑依賴,超越陳規、敢爲人先、勇於突破,主動求新求變的思維方式。
民營企業是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的重要力量。2012年至2022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民營企業從2.8萬家增長至35.9萬家,佔比由62.4%提升至90.9%。作爲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重視創新研發,技術水平和知識產權綜合競爭力持續提升,在人工智能、5G通信、雲計算等前沿科技領域不斷突破,在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等領域表現突出,成爲推動我國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
當前,要聚焦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採取更多新舉措,推出更多新政策,激發民營企業發展活力和潛力。既要鼓勵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國家戰略需要、行業發展趨勢和世界科技前沿,加強基礎性、前沿性研究,開發關鍵核心技術、共性基礎技術和前沿交叉技術,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又要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支持公共研究開發平臺、共性技術平臺開放共享,爲民營經濟組織技術創新平等提供服務。既要加大政府採購創新產品力度,發揮首臺(套)保險補償機制作用,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產品迭代應用,又要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擴大覆蓋面、提升增信力度。
第五,提升法治思維能力,營造公平競爭良好環境。
法治思維,就是以現代法治理念爲基礎、以公平正義爲核心價值,依據規則至上、職權法定、正當程序等原則要求,分析事物、判斷是非、作出決策的思維方式。
法治是市場經濟的基石,也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國民營經濟作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壯大離不開良好的法治環境。必須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從而更好穩定發展預期、提振市場信心,以法治之力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用法治方式引導、規範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一是堅持科學立法,以良法促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共9章77條,既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又注重加強規範引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二是堅持適時修法,切實減少法規“打架”現象。集中清理現有行政法規,推動修訂公司法、專利法、商標法、反壟斷法等,對不適應民營企業發展要求的法律及時修訂和廢止。三是加強執法力度,提升法律服務效能。加大對違約行爲的懲罰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強化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提供高效全面的法律保護和便捷的法律服務,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四是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健全以公平爲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健全涉企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的常態化機制,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違法犯罪,嚴格規範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嚴厲打擊詆譭、貶損和醜化企業家等侵權行爲,營造尊重企業家、尊重創業者的良好氛圍。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任映紅 作者系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南方醫科大學基地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