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廠空污防制設備 南市環保局2017年開罰84件

南市環保局維護空氣品質,派稽查人員持續針對高污染、異常排放及屢遭檢舉的工廠採取「勤查重罰」。(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持續針對高污染、異常排放及屢遭檢舉的工廠採取「勤查重罰」,今年共查獲84件違反空污案件,在許可防制空污設備操作及維護的稽查結果,有25件違規案件,系因爲未依環保局覈定的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設備操作或紀錄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有875家工廠領有空汚操作許可證,環保局每年針對稽覈業者的原物料使用量燃料使用量、產品量、工廠製程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條件項目,確認工廠在合理的條件下進行操作,以維持有效防制空氣污染物

環保局統計,在25件許可操作上有違規案件中,主要有水洗塔、袋式集塵器件等空污防制設備,因設備故障、未開機或加藥量不足,導致設備無法正常運操作。另外因防制設備的監測設施,包括壓力錶壓降或水洗塔洗滌水PH值未在許可覈定範圍內,導致未達應有防制效率,則未依規定記錄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均依違反空污法開罰。

環保局呼籲業者,將防制設備視爲生產製程重要的一環,確實維護保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相關監測設施,定期更換耗材,維持應有的處理效率,才能減少排放空氣汚染物。值此秋冬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環保局已採取「勤查重罰」作爲,遏阻污染排放,一經查獲將視情節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籲請業者落實防制設備操作維護,避免造成空氣污染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