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考覈減負哪些問題待解決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26日 第 13 版)

一段時間以來,各級各地高度重視通過精簡考覈爲基層減負工作,不斷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記者在一些地方走訪發現,考覈減負推進過程中還有“盲區”,一些問題仍然存在。

——過度考覈難以“消腫”。西部某縣衛健部門在2024年的綜合考覈中,設置一級指標7項、二級指標18項,總體賦分超過千分,還將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着裝等內容納入考覈指標。該縣鄉鎮衛生院基層幹部反映:“生怕哪一點做不好給醫院扣分。”一名科研單位的工作人員介紹,去年單位的年度考覈,因爲沒有組織職工進行無償獻血,被相關條線考覈主管部門扣分,導致單位整體考覈結果不理想。

——條線考覈難以合併。一名鄉鎮黨委書記告訴記者,目前當地每年要接受的綜合考覈裡,單經濟發展這一方面就包含6大項30多小項,其他還有來自環保、自然資源、林草、住建等多個條線的考覈。一些地方同樣的工作內容要在多個系統重複填報,以滿足不同條線的考覈需要。“不僅上級要考覈,平級單位之間也要有比較。”西部某省基層工作人員說。

——材料負擔難以減輕。西部某基層政府辦幹部坦言,目前工作考覈指標中查看留痕的多,對實際工作業績和羣衆評價關注的少。一些參與考覈的幹部坦言,考覈工作很多時候通過看材料完成。

考覈難精簡的背後,反映了哪些深層次問題?考覈評價指標體系的科學性是影響考覈有效性的關鍵問題。

基層幹部反映,部分考覈指標設置不科學,“該考的不考,不該考的多考,基層工作就會偏離主題,無所適從。”

鄉鎮職責邊界不清、條線工作繁多,也帶來多頭考覈、重複考覈等問題。在基層工作實踐中,縣鄉基層往往要面對各級各類考覈,以及不同部門的專項業務考覈,每項考覈都要報送名目繁多的材料和數據。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王鵬表示,當前部分鄉鎮存在職責邊界不清、權責不一致、責能不匹配等問題。一些基層幹部反映,專項化的部門任務過多轉化爲基層政府的工作任務,會導致工作重心偏離。

此外,排名問責過嚴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劇負擔。一名基層幹部表示,很多考覈都會排名。“十幾個鄉鎮,總會有後幾名。”排名靠後往往要做表態性發言或被約談,鄉鎮領導會使出最大力氣將指標擡上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爲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8月20日,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在京召開。會議強調,進一步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覈,切實把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覈總量減下來、頻次統籌好。

多地在省、市、縣(區)範圍實行壓縮考覈流程、減少迎檢文件重複提交、推動對不必要的督導檢查考覈事項進行取消或“多考合一”等措施,提升過程考覈在人員任職、職級晉升中的多維度應用,爲基層幹部進行考覈“鬆綁”。

在考覈內容上,南開大學教授徐行建議,進一步加強對考覈指標體系中不合理、非必要的事項進行清理。基層幹部呼籲,需依據基層工作和人員狀況制定合理、科學的考覈指標,規範考覈數量頻次,推動部門間檢查考覈結果互認互用。

針對當前鄉鎮(街道)職責邊界不清等問題,上述規定也要求省級黨委和政府在對鄉鎮(街道)現有權責事項進行梳理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應當履行的職責事項,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下沉。強調對鄉鎮(街道)工作成效的衡量,要以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執行情況爲依據,防止部門以考覈爲名向基層轉嫁責任。

針對考覈方式,中共浙江省委黨校教授王景玉建議,進一步完善企業、羣衆反饋機制,爲基層幹部解決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騰出更多空間。

此外,基層還期盼,更多關注考覈的效用發揮和結果利用。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吳喜認爲,可運用考覈結果的典型示範作用,鼓勵更多幹部真正融入基層和一線,讓考覈真正迴歸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更好服務百姓的初衷。

(據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 記者翟永冠、田金文、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