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司機染疫 工會籲:儘速將物流業納入公費疫苗對象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天到疾管署前表達訴求。(陳人齊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佈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而肩負國內經濟活動命脈的物流業,也因國人戶外活動減少導致業務量大增,今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產業工會呼籲中央將運輸工人列爲公費疫苗對象,同時要求檢討加班工時無上限的問題。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天到疾管署前表達訴求,表示昨天有一名貨運司機確診,而國內貨運物流相關從業人員長期暴露在危險的工作環境之中,現在國內三級警戒延長,民生消費物資勢必更加仰賴物流人員運送,但同仁每天就只有一片口罩的防護,根本無法保護執勤的第一線同仁。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表示,交通運輸業是人與人中的高接觸風險工作者,但至今卻未被列爲疫苗優先施打對象,盼中央能聽到基層物流人員的心聲,儘快將物流人員納入公費疫苗施打。
此外,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理事楊正義提到,自全國防疫警戒升至第三級後,就經常接獲會員投訴,有倉儲人員被通知5月份的休息日調整至6月份,物流人員則是每人的送貨量暴增爲升三級前的2倍,導致每日工時都爆表。
楊正義質疑,勞動部以重大傳染病爲由,動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與第40條所稱的事變態樣,讓相關行業可在完成相關程序後,不經勞工同意下逕行要求延長工時超過加班時數上限或取消休假日繼續上班。
但若是以滿足民生物資需求爲由,則重大傳染病之判定標準爲何?如今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這非常時期是否也意味着隨之延長?若疫情持續下去,難道基層物流、倉儲員工都要繼續忍受不符最低法令保障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