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心婦幼集團12年逃稅近2億! 補稅繳6804萬罰金換緩起訴

惠心婦幼集團12年逃稅近2億,新北檢審酌9人無前科紀錄,犯後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已完納補正稅額共1億5606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惠心婦幼集團負責人陳擇銘等4名高層,招聘3名醫師,佯藉合夥方式,以虛增合夥人數分散聯合執行業務所得,達到逃漏稅捐目的,從2011年至2022年,逃漏稅近2億餘元。新北地檢署審酌陳擇銘等9人均無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並已完納補正稅額1.5 億元,諭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爲1年,另須支付共6804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調查,陳擇銘爲執業醫師,併爲惠心婦幼集團實際負責人,惠心婦幼集團下設惠心婦幼診所,吳家華爲惠心診所登記負責人;陳志忠爲惠心婦產科小兒科診所登記負責人;陳姿伶則爲惠心診所及惠心婦產科小兒科診所副院長,4人均是惠心診所及惠心婦產科小兒科診所合夥醫師,爲聯合執行業務所得納稅義務人。

陳擇銘等4人爲惠心婦幼集團實際出資合夥人,竟虛增合夥人數分散聯合執行業務所得,以適用較低課稅級距的累進稅率,而減少綜合所得稅之支出,招聘李姓、黃姓及詹姓醫師,擔任惠心診所及惠心婦產科小兒科診所醫師。

檢方表示,陳擇銘等人談妥,佯藉合夥方式以減少聯合執行業務所得,而李姓、黃姓及詹姓醫師明知未出資合夥,僅受僱醫師按月領取薪資,仍同意成爲名義上之合夥人,以此方法分擔聯合執行業務所得,亦因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個人所得適用扣抵較高費用率,得適用較低課稅級距累進稅率,以達到逃漏稅捐效果。

再透過黃輝潤、吳幸娜協助作帳,製作不實的執行業務損益計算表、合夥合約及綜所稅結算申報書,藉此長年短報所得逃漏稅。

檢方查出,2011年至2022年,9人收入約6億4693萬餘元,逃漏稅近2億餘元,其中陳擇銘逃漏稅金額高達9450萬餘元。

檢察官審酌9人無前科紀錄,犯後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已完納補正稅額共1億5606萬元,被告9人應有所警惕,依違反《稅捐稽徵法》、《洗錢防制法》予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爲1年,並命被告陳澤銘等人分別繳納8萬6523元至4353萬元不等,共計6804萬4331元緩起訴處分金。

惠心婦幼集團的聲明。(翻攝畫面)

針對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之緩起訴處分,本所謹代轉惠心婦幼診所聲明如下:

一、 惠心婦幼診所過去財稅均委由專業人員處理申報,因相信專業建議卻誤觸稅務法規,對此,深感抱歉,除已坦認錯誤,並儘速補正稅款,感謝司法單位給予自新機會,未來定將記取經驗,務以更慎重周延之態度處理往後財稅申報事宜,亦呼籲社會尊重稅賦公平,誠實納稅。

二、 惠心婦幼診所成立於西元1998年,爲新北市三重區婦產專科與小兒專科完整照護觀念的創始診所,一直以來,全體醫療、行政人員均兢兢業業恪守崗位,以提供大三重地區婦女及嬰幼兒身心健康最佳照護爲己志。往後亦秉此志,且將投注更多資源於慈善公益,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