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防營建廢棄物濫倒 環境部、內政部強化流向管理、去化機制

圖爲臺南市北門區蚵寮國有地遭亂倒營建混合物。記者鄭惠仁/攝影

「國在山河廢」又一樁。本報報導臺南市刑警大隊昨天宣佈偵破橫跨臺南、高雄龐大環保組織犯罪集團,四處亂倒營建混合廢棄物,多達91人涉案,破壞至少300多公頃土地,規模史上最大。對此,環境部表示,爲解決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問題,內政部與環境部已成立業務聯繫平臺,研擬擴大最終去處、建立管理平臺、落實科技執法相關強化管理機制,預計2月底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本報去年12月初「陽光行動」專題報導「國在山河廢」揭露營建廢棄物濫倒問題,昨臺南市再傳偵破破橫跨臺南、高雄龐大環保組織犯罪集團,四處亂倒營建混合廢棄物。

環境部表示,已與內政部成立業務聯繫平臺,去年底兩度召開會議研擬強化管理機制,包括「擴大最終去處」,由各部會、地方政府盤點各項重大公共工程,擴大營建產出物的最終去化管道,並追蹤營建產出物至最後使用地點,避免非法棄置;「建立管理平臺」使營建產出物能地產地消,並完備地方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達全國一致性管制目的,同時「落實科技執法」,跨部會整合剩餘土石方、廢棄物、警政追蹤監視系統,建置全國預防環保犯罪智慧圍籬等,預計2月底完成各項計劃,由內政部及環境部長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說明,行政院去年1月10日覈定修正「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新增營建產出物管理,由內政部與環境部合作執行,內政部負責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及去化,環境部負責營建廢棄物流向及去化。行政院更指示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問題,由內政部於去年12月5日提交「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畫方案」,盤點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地點及量能,同時精進土資場與土方車輛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合法途徑。

循環署說,過去營建產出物藉由土資場轉運以產品方式運至非法棄置地點,內政部去年5月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刪除土資場轉運功能,後續將由內政部公告全國統一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並需持有至最終使用地點,落實全流向管理;針對排出營建產出物的源頭工地,研議以建管法令課予應負責任,對不肖業者給予停工處分。

循環署說,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法令是依循內政部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由各縣市制訂自治條例強制執行,將邀集各縣市政府負起餘土處理去化及落實查處責任;環保稽查結合營建剩餘土石方與廢棄物GPS及電子聯單系統,並研議與內政部雲端影像調閱系統介接,建置最密集智慧圍籬取締非法棄置;最重要的是營建產出物最終去化機制,將與地方政府、各部會盤點未來各年度可提供去化量能,以區域循環角度,讓營建產出物完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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