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今出庭!庭訊30分鐘後離去改9/10開庭

藝人黃子佼出庭,全程不發一語。(圖本報資料照)

黃子佼因被控在網路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遭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2日採不公開審理,據瞭解,黃子佼原本在偵查中認罪拚緩起訴,但後來他無法如願、仍被起訴後,他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今(20)日下午開庭30分鐘後結束,改9月10日下午兩點半續行準備程序。

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民衆向臺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碟中發現,他在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上購買大量影片,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黃子佼案經北檢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緩起訴確實有待商榷,以偵查未完備理由,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後,認定黃明知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卻自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將黃起訴。

後來,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又發現,黃不只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還涉嫌持有41名未成年性影像,檢方7月19日向法院聲請併案審理。

臺北地院8月12日傳訊他,他當庭仍否認犯行,由於本件有檢方查到他另有其他犯行,追加起訴併案,法官今(20)日下午繼續審理,庭訊30分鐘後結束,改9月10日下午兩點半續行準備程序。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