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侵泳裝美少女!黃子佼現身北檢出庭

臺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日前遭「K小姐」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藝術照爲由性侵得逞,臺北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將黃列妨害性自主罪被告。檢察官2日傳喚黃。但黃委由律師口頭代爲請假,檢方訊後請回律師,今(5日)上午再傳喚黃。

吹哨者Zofia日前在臉書發文,稱要幫K小姐揭露過往,K小姐自稱是遭黃子佼性侵未曝光的受害者,近期看到司法結果,深感不公,直呼:「讓我的內心深處嘶喊着,加害者怎可以這樣面對這些可憐的靈魂在荒野中哭泣」,並希望黃子佼能知錯,且當面看着她道歉。

她表示,黃子佼以開攝影展的名義,約她到內湖住處拍泳裝照,但拍攝到一半,黃子佼就開始逾矩撫摸她的身體,更以「爲藝術犧牲」爲名義性侵她1分多鐘,「我驚嚇到不敢動彈,痛苦到爆炸」。K小姐甚至懷疑黃子佼家中安裝了針孔攝影機,早就預謀偷拍,纔會有4TB硬碟的不雅檔案。

被性侵後,K小姐長達4個月患有嚴重憂鬱症,完全無法面對黃子佼在演藝圈的任何言行;也因該創傷,導致好幾段良緣無疾而終。直到去年6月,黃子佼的惡行被爆料,她才知道原來不只自己受害,直言願意出面,並不是想出名,只是想獲得對方的一句道歉,否則永遠無法跨過內心恐懼。

由於在K小姐指控後,黃子佼並未對此發表意見,K女也曾發表聲明,表示遲遲未等到黃子佼道歉,「我們法院見!」

北檢2日下午原本傳喚黃出庭應訊,地檢署聚集大批媒體,準備採訪黃,黃一直未現身,但媒體發現有車輛一直繞着法院周邊行駛,不少媒體懷疑黃疑因現場聚集大批媒體,擔心遭媒體圍堵採訪而未報到出庭。

據瞭解,律師請假的理由是黃因「身體因素」無法出庭,檢方已要求律師轉知黃,下次庭訊務必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