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淵/食安上街頭 號召的是民心還是選票?

文/黃文淵 (社會觀察家)

頂新越南案一審無罪宣判佔據這兩週的媒體版面,一個號稱捍衛食品安全的「頂新不倒 食安亂搞 捍衛食安大遊行」也正在網路上號召將在12日上街頭。但是,從這波滅頂聲浪到遊行的訴求,不得不仔細探究,「頂新無罪」始終不在司法層次的討論、而變成綠營藍營執政痛腳的主祭旗,被號召響應的民衆,是否已被這暗地政治力量所操弄?

這號稱是臺灣史上頭一遭人民自發性走上街頭的食安遊行,由一位曾被「自由臺灣黨」徵召參選立委、而後退選的素人張仁吉所發起,針對此次遊行的六大訴求,我們可來一一檢視其正當性,這些口號到底只是表面做做樣子、實則意圖拉攏泛綠民衆鞏固選情,還是真的能對臺灣食安政策起正向的監督作用?

此遊行提出四個關於食品安全的訴求「修改食安法 積極審查」、「建立食品源頭履歷」、「所有經營食品廠商須提撥一定比例基金成立食安基金」、「衛福部所有有關食安部門之官員一律不得有經營食品廠背景家人配偶亦然,避免魏應充身兼GMP官員事情再度發生」。訴求看似有理、實則荒腔走板

食安法8年來修了8次,最新修正草案在2014年11月三讀通過、共修正20條條文,包括全面提高刑度罰金罰鍰額度、規定食品廠需分廠分照、上市、櫃食品公司須有自己的實驗室、以電子發票建立追蹤追溯系統。但近一年來,仍週週爆發食安問題,因此,即使食安法修法談得風風火火,事實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食安管理體制並未全盤性建構,中央地方斷層、縱向管理與橫向溝通各自脫節,不管結構性問題的話,食安法再繼續修,也只是藍綠間的政治籌碼,救不了食安。

再者,遊行提出提撥食安基金,但用途爲何、如何管理、誰來管理,對食安有何幫助一律不談。「衛福部等食安官員及其家人配偶不得有食品廠背景」一說,更是荒謬,當政府已將食品GMP移轉給臺灣優良食品發展(Taiwan Quality Food, TQF)協會承接,食安法修正要求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產官學界更完善地攜手合作、各自自律自助,是讓整體食安環境向上提升之方。且將限制擴及家人配偶,也違反憲法第十五條對人民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此遊行將食安問題層次拉高到違憲層級,可謂亂槍打鳥,爽喊口號而無任何意義。

最後兩個訴求「退回更審 重啓調查」、「政府須積極與他國建立協助辦案聯繫機制,以防此次案件發生越南那邊不提供資料事情發生」,更是可笑。我國司法有審級制度可供救濟,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仍可提起上訴,社會輿論不該是司法判決的依據。且本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已依司法互助程序至越南調查,應無越南方不提供資料協助之事。

觀此遊行之發起,不僅整體訴求不明,從遊行發起人「滅頂達人」、「國光性感女神」、「太陽花學運參與者」的頭銜看來,似乎試圖營造出小國民的大英雄形象,雖然聲稱「沒有政黨介入」,但卻廣大邀請各政黨派代表出席,在媒體擴散傳播下,恐怕如同選舉大拜拜般、成爲各政黨爭相曝光的舞臺。如此,食安問題就能解決了嗎?

●作者黃文淵,社會觀察家。此文爲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