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指京華城非特例 綠議員駁使用分區法規不同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指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於法有據,京華城非唯一案子。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說,黃珊珊所舉案例土地使用分區及適用法規與京華城不同。

京華城容積率在柯文哲臺北市長任內暴增到840%,柯文哲因涉案遭羈押禁見,外界質疑柯市府給予容積獎勵的法律依據及適法性。臺灣民衆黨立委黃珊珊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沿革與法源依據。

黃珊珊說,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於法有據,京華城非唯一案子,所有細部計劃都是同樣標準,並以東方文華酒店、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臺北好好看」計劃、南港段三小段等案爲例。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晚間表示,京華城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均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後續將依檢調調查結果辦理。

不過,民進黨臺北市議員何孟樺透過臉書(Facebook)發文,黃珊珊所舉案例土地使用分區與京華城不同,適用法規與京華城案也不同,完全不具可比性。

她說,京華城土地使用分區是第三種商業區,且都市計劃細部計劃審議原則第7及第8條很清楚,住宅區、商業區要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容積率審議,臺北市就是要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這也是爲何京華城案是違反土管條例。

何孟樺指出,至於監察院認爲有適法疑義「臺北好好看」計劃的使用分區是金融服務專用區、南港段三小段個案是策略性工業區,2案都不受到都市計劃細部計劃審議原則第7及第8條拘束;南港經貿園區是都市設計容積獎勵,非都市計劃的容積獎勵。

她說,以上几案容積獎勵都有主要計劃授權,相較京華城個案,除不符合土管規則,也沒有主要計劃授權。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也在臉書發文,黃珊珊指京華城容積變更是通案,並提及東方文華酒店當初在郝龍斌市府也是一樣容積審查過程,「但爲何只有柯文哲疑圖利?」

她說,東方文華酒店在民國109年期間因受疫情影響,與京華城同時間點向柯文哲市府申請重建開發,但東方文華酒店第一時間被柯市府以不符規定駁回申請。

許淑華指出,京華城案卻一路開綠燈,拿到不合常理的高額容積率840%,並快速取得建照且立即開工。她質疑爲何2案在同樣時間點皆因經營不善向北市府申請重建開發,卻得到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