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茂將轉任住都中心執行長 徐弘庭轟撒手不管爛攤子
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將轉任住都中心執行長 徐弘庭轟撒手不管「爛攤子」。(翻攝照片/吳康瑋臺北傳真)
近期北市府社宅租金飽受外界批評,但風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北市府都發局長黃景茂傳出已接受中央挖角,將在本月底請辭,前進中央擔任住都中心執行長,對此,市議員徐弘庭透過臉書,怒轟黃景茂竟然將北市府都更中心的爛攤子撒手不管,就要閃人前進中央,擔任住都中心執行長,且黃景茂月薪至少20萬起跳,如此待遇,讓其他基層同事,備感無奈。
徐弘庭指出,日前在質詢期間,自己詢問爲何都更中心預算年年增加,但績效低落,黃僅回覆,很多同仁遭中央挖角,所以要提高薪資來挽留人才,但經過自己實際調閱相關人事資料後,竟發現北市都更中心109年度60人的人事費用,高達7400萬,遠比中央住都中心,81人的薪資,6400萬,還高上許多。
徐弘庭質疑,到底是黃在公然欺騙議員,還是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直到深入追查後,才驚覺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自肥一案,竟然自己覈定自己的高額獎金,及調薪等情事;對此,黃景茂迴應,都發局都有處理洪志生的金錢爭議,也已請律師追回不應得的款項,目前已追回22萬元,自己並沒有爛攤未解。
徐弘庭強調,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爽領14個月,共計156萬高額獎金,但黃景茂身爲都更中心執行長,日前卻在質詢中,欺騙議員說洪已離職,但事實上卻還在職,他說,黃在沒有查明貪瀆事件真相、沒懲處前,竟批准洪「個人考量」提出的辭呈;甚至在查明獎金核發確有問題時,仍毫無作爲。
徐弘庭指出,直到自己再次質詢,拿出報告要求市長查辦,最終才找律師向洪追討22萬,這個過程對於政務官的失職,沒有任何懲處,他強調,黃身兼都更中心執行長及主管機關都發局長,擁有副執行長薪資、績效獎金的籤核權力,竟讓下屬爽領獎金,黃絕對需要爲管理失職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