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立委蕭美琴」顧問攬訟 假律師林泳希詐273萬遭起訴

▲林泳希沒有律師資格卻接受民衆委任寫訴狀打官司,詐財273萬餘元 。(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女子林泳希自稱副總統蕭美琴、臺南市長黃偉哲立委時期的法律顧問,沒有律師證照,卻仍自稱「林律師」,在外接案寫狀子,多名吸金案被害人誤信林女專業慘遭二度傷害,總計林女5年內詐財273萬餘元,用來償還房貸等私人開銷,29日被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等罪起訴。

林泳希本名林珮菁是輔大法律系畢業,擁有臺大國發所碩士,幾乎年年報考律師,但頂多筆試通過,在2003年從網路下載別人的律師及格證書,P圖改成自己的名字、身分證號,放在家裡當作自我勉勵希望考上證照。

始終無法如願穿上律師袍的林泳希,在2019年間受民衆委託處理民事訴訟,佯稱要聲請假處分需要擔保金,騙民衆匯款60萬元,林女收到錢後,用來繳交房貸等私人支出,被騙民衆後來打電話詢問法院,才知道假處分聲請早已被駁回,不需繳擔保金,林女遭追問後返還金錢。

不過林泳希仍繼續無照接受民衆委託寫訴狀,在民衆稱呼她「林律師」的時候,也不澄清解釋,2021年新加坡長江集團爆發不動產吸金案,延伸出松下雲品建案背信案,部分受害人透過介紹認識林女後,委託林女幫忙討回損失。

林泳希接到這件大案後,加入「長江案討論羣」,以律師身分曝光就要花6萬元出庭費爲由,要受害人們「先隱藏我是律師」,有受害人質疑林泳希的律師證號,林泳希回稱「因爲擔任公職不能兼職所以查不到」,爲了取信被害人,還傳送假的律師證書翻拍照給當事人。

檢調根據民衆檢舉,在2024年6月發動搜索約談後,又有多名被害人發現受騙提告,總計有15人提告,受騙金額達273萬4369元,雖然林泳希已努力償還約半數不法所得,但詐騙、僞造準特種文書等罪嫌明確,仍被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