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空品標準不嚴謹 環境部:將逐步加嚴達國際標準

環境部大氣司2日赴高雄召開「空氣品質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及「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爲空氣污染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南部場。(洪浩軒攝)

環境部大氣司2日赴高雄召開「空氣品質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及「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爲空氣污染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南部場,環團認爲修正後的PM2.5、PM10及空氣品質指標標準不夠嚴謹,應再加嚴,對此,環境部大氣司迴應,相關標準會逐步加嚴,直到達到國際標準。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空品標準攸關各項空污治理政策成效,如空污費率、污染防制控制技術及空污指標示警等,在寬鬆的空品標準下,這些治理工具的成效恐受影響。所以針對此次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民間團體對於PM2.5標準、 PM10標準及空氣品質指標( Air Quality Index, AQI )提出三大嚴正訴求。

包括PM2.5年平均值標準應從12μg/m3加嚴爲9μg/m3,24小時值標準應從35μg/m3加嚴爲25μg/m3;而PM10年平均值標準應從40μg/m3加嚴爲20μg/m3,日平均值標準應從90μg/m3加嚴爲50μg/m3;另外,應儘速調整空氣品質指標AQI,健康防護不容缺漏。

環境部大氣司表示,各項空氣品質指標都有擬訂相關標準,目前首要目標是維持現行的管制強度,而空品標準每4年都會滾動檢討,並訂定4至6年應該達成的短期目標,各縣市必須達到訂出的措施及標準,讓相關加嚴目標持續堆疊,朝向WHO建議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