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嘴饞惹禍!彭某某等三人非法狩獵被抓

在保護野生動物

成爲越來越多人共識的當下

仍然有人不以爲然

爲滿足一己之私、口腹之慾以身試法

最終自食其果

近日

華容公安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今年9月底

梅田湖派出所民輔警

在轄區日常巡邏時發現

一輛灰色轎車行跡可疑

後將該車擋停進行盤查

現場在該車右後排座發現

疑似氣槍一支、熱成像儀一臺

並在後備箱內

發現野兔、斑鳩、池鷺等保護動物若干

經查

彭某某、史某某、姚某某三人

聚集相約打獵

由史某某駕車

沿梅田湖大堤尋找獵物

發現獵物後

彭某某持熱成像儀與氣槍射殺

姚某某負責撿拾

經鑑定

幾人所獵野兔、斑鳩、池鷺、八哥

均屬於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經訊問

彭某某等三人

對自己非法狩獵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

目前 已被華容縣公安局

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獵捕、獵殺、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

均屬違法行爲

華容公安將繼續

加大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打擊力度

提高羣衆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來源:華容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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