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20年 臺灣爲取得F-16吃盡苦頭
國軍F-16戰機。(本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爲取得F-16戰機吃盡苦頭,從蔣經國總統時代開始提出,中間足足花了20年時間。
1970年代來自對岸的威脅愈來愈沉重,中華民國希望能提升戰機性能,一開始是爭取美國出售F-4幽靈戰機未果,後來想改購當時纔出廠不久的F-16,可惜事與願違。美國卡特政府一度提出F-X戰機計劃,提供臺灣一種性能高於F-5E、低於F-16的輕型戰機,當時有F16-J79、F-5G兩款戰機參與競標,無奈最後還是功敗垂成,號稱最親臺的雷根總統不僅否決本案,還與中共簽署817公報,限制對臺軍售的質與量,整個1980年代臺灣都靠老舊戰機肩負空防重任。臺灣不得已另起爐竈,自行研發IDF戰代,外購戰機之路要等到1990年代國際形勢改變纔出現曝光。
1992年,美國總統老布希(George Bush)爲爭取連任,同意出售臺灣150架F-16A/B戰機(批次號稱爲Block 20)。這批F-16採用F-16 Block15 的機體,搭配Block50的機翼,航電也具有視距外作戰能力,因此在綜合性能上其實更接近F-16C/D,同時兼具防空作戰、對地轟炸、海上反艦,甚至空域偵照的角色,是中華民國空軍當中,任務最多最繁重的「勞役馬」。
2017年,中華民國的F-16迎來中期性能提升,雷達換成更先進的AESA主動陣列雷達,新一代的任務電腦,並加購頭盔瞄準儀與AIM-9X高偏軸響尾蛇飛彈,洛馬將這次性能提升,冠以蝮蛇(Viper)之名,外界也就習慣稱爲F-16V。
2019年,美國總統川普同意出售臺灣66架外界俗稱F-16V的最新式F-16C/D ( Block 70),如果全部順利交機,中華民國空軍將成爲全球擁有F-16V最多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