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開先例 招募救護技術員
身爲觀光大縣的花蓮縣,因應外地遊客日益增多,爲保障34萬餘人口的縣民,以及近百萬人次的觀光旅客之生命財產安全因素,將開全臺先例,率先徵求具有救護技術員證書或證照之專業人員。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爲讓救災工作能更專業,並加強救災、救難技術,花蓮縣消防局爲全臺唯一率先徵求救護技術員之縣市。此次預計將招募4名救護技術員,報名自即日起至6月20日(五)下午17時止。
徵才的條件爲須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具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以上證照,及有自小客駕照者,起薪約2萬多起。其職務內容爲主要負責救護工作,不須進入火場。
有意者可將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以上證照影本、自小客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20日前寄至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註明花蓮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收。經初試書面審查後將再通知參加緊急救護技術操作的複試技術考,有興趣的朋友可上花蓮縣消防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