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設置40處村裡資收站 資源回收物増量480公噸
▲花蓮縣自2016年起至各鄉鎮鄰里間陸續設立村裡資源回收站,截至2018年設置數已達40處,今年還將繼續增設。(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爲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政策加強資源回收管道一,2016年起至各鄉鎮鄰里間陸續設立村裡資源回收站,截至2018年設置數已達40處,今年也將持續增設站點,讓鄉親能隨時就近回收,資源回收變得更方便,且爲鼓勵民衆善加利用資源回收站,結合資源回收兌換活動,做回收又可得到實質回饋。
▲資收站的設立間接加強居民對於公共事務、環保工作的重視及凝聚力,形成良善循環。
花蓮縣自2016年起陸續設立村裡資收站後,共計增加了約480.74公噸的資源回收物,而收取資源回收物所變賣的金額,合計共新臺幣86萬2,642元整,後續收得的變賣收入,除了可使村裡資收站維持運作外,也可作爲關懷照顧村裡間弱勢族羣,回饋社會,取之於村裡,用之於村裡,一舉數得,落實循環經濟,將資源回收的綜效提升至最大!
資源回收物後續整理及變賣運作皆仰賴社區志工及村裡長們,也間接加強居民對於公共事務、環保工作的重視及凝聚力,形成良善循環。
▲回收的變賣收入,除了可使村裡資收站維持運作外,也可作爲關懷照顧村裡間弱勢族羣,回饋社會。
環保局表示,村裡資收站能讓鄉親資源回收更加便利,還可換民生物資,除鼓勵落實資源回收外,希望鄉親也能一同重視垃圾減量,創造更多資源得以重複使用,倘若能從源頭就減少資源的浪費,小習慣的累積就能爲本縣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