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酒駕拒繳罰款GG 房子遭查封
花蓮縣瑞穗鄉有2位民衆酒駕拒繳罰款,法務部執行署花蓮分署查扣當事人名下房屋。(法務部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酒後不開車,偏偏有人心存僥倖酒駕,甚至被抓到還拒繳罰款,法務部執行署花蓮分署調查發現,家住花蓮縣瑞穗鄉的周姓女子、楊姓男子,分別拖欠酒駕罰款約13萬元、6萬元,當執行官找上門,周女竟還在家中醉到不省人事,經多次催繳無效,爲彰顯公權力,兩人名下房屋都遭查封。
周女前年4月在臺9線馬遠路口,無照騎車且拒絕接受酒測,遭花蓮警鳳林分局舉發,被裁處9萬元罰鍰,此外,周女還有多筆無照駕駛,也不接受道路安全講習,累計總欠約13萬5000元,花蓮分署表示,近3年陸續移送行政執行,多次催繳都置之不理。
花蓮分署近日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案件,昨前往周女家中執行,沒想到日正當中,周女竟已酒醉躺臥在地,執行人員只好請家人轉知限期處理,否則依法扣押房屋,但周女稱經濟狀況不佳,執行人員要求提出清償計劃。
另一位楊姓男子,7年前於瑞穗鄉富興村無照騎機車又酒駕遭裁罰3萬1500元,5年前又無照騎機車遭罰9500元,也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裁罰1800元,調查時發現周男另積欠約2萬2000元健保費,同樣經多年催繳都未處理。
花蓮分署調查發現楊男名下繼承長輩房屋,遂展開扣押,楊男表示房屋與兄弟共同持分3分之1,強調會在月底繳納罰款並辦理分期。
花蓮分署強調,酒駕案件經移送執行後,義務人切莫以爲自己名下看似無財產、無所得,公權力將莫可奈何,而把酒駕罰單視爲無物,爲貫徹交通正義,將會密集查覈酒駕者存款並積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