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2男酒駕還拒繳罰款 執行署大動作開鍘查封財產
兩名男子酒駕遭罰,拒絕繳納罰款,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查封存款等,男子纔在家人協助下繳清罰款。(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
新北陳男、花蓮胡男,分別因酒駕被裁罰21萬元、及18萬元,2人都拒絕繳罰款,其中陳男10年內已3度酒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查封2人名下不動產、存款,陳男還一度稱他沒酒駕,想賴帳,在家人出面才付款繳清。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表示,陳男今年3月間在新北市樹林區騎機車酒駕,因陳男10年內第3度酒駕,經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重罰21萬元罰鍰,自裁決日起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陳男逾期未繳,今年10月遭移送強制執行。
花蓮分署受理後扣押存款帳戶,並查封豐濱地區不動產,以保全公法債權。陳男到案稱當時在路邊僅以人力移動,未實際騎乘機車,曾向裁罰機關申訴未果等語,執行人員告知仍需透過行政救濟處理,除有法定事由,行政執行機關依法仍須執行,陳男因擔憂其銀行定存遭解約,就籌款繳清罰鍰。
另一名胡姓男子,去年9月間在花蓮玉里鎮無照駕駛,且因拒絕酒精濃度測試,裁罰18萬元,胡男同樣逾期未繳於今年5月遭移送執行。花蓮分署表示,胡男名下無明顯財產,僅有位於玉里鎮、繼承而來的公同共有不動產。花蓮分署查封后,胞姊表示胡男與家屬不睦,常出入監獄,最後仍在11月間匯款繳清罰鍰。
「酒駕是全民公敵」!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表示,爲確保用路人安全及杜絕酒後駕車,將持續加強執行酒駕或毒駕受罰案件,無論查扣薪資、股票、保險或不動產等財產,也要令受罰者正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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