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00完事後 惡男反持刀搶走應召女2萬元!

男子涉嫌強盜應召女子。圖爲示意圖。(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去年先與應召女子約定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完事後竟持刀抵住對方恫稱「不要動、不要講話」,拿走2萬元現金,接着騎腳踏車逃逸。臺中地院近日依強盜罪,判李男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依判決書提到,案發李男以繩子捆綁應召女子手腳毛巾堵塞嘴巴,剝奪行動自由,並阻止求援,藉機取得包包內現金2 萬元,得逞後,騎乘腳踏車逃離旅館;後來是因被害女子掙脫繩索後,趕緊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審酌李男有暴力犯罪前科正值壯年,不思憑己力及合法途徑賺取財物,竟爲給予小孩生活費,以強暴、脅迫行爲取得2萬元,造成被害人心靈上難以磨滅恐懼,一開始還否認犯行,但與對方達成和解,因此量處7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