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53元與女清潔工性交 奈及利亞前公使5度貪「館長交際費」判緩刑

曾被控與外使館駐處清潔女工性交易的我國駐奈及利亞前公使楊文升,駐外期間被控詐領1萬5000元公款,已繳回不法所得,臺北地院審理,日前依貪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楊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楊文升2018年派駐奈及利亞,在館長職務宿舍內與女清潔工進行性交易,事後給對方353元報酬;楊辯稱,是清潔工母親生病需錢「願意do anything」纔給援助,懲戒法院認爲楊敗壞官箴,2022年判楊休職1年。

至於楊文升涉貪部分,依檢方調查,楊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出任駐奈及利亞公使,綜理駐奈及利亞臺北貿易代表處業務,楊任期間將與妻子、女兒的家人聚餐費用,不實以「館長交際費」報支。

檢方調查,楊在駐處辦公室內繕打不實的餐敘主賓、陪賓、宴客地點資料,虛僞報銷「館長交際費」5次犯行,詐領483.36美元,摺合臺幣約1萬5000元;檢方認爲,楊的5次犯罪行爲不法金額均在5萬元以下,且於偵查中繳回,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