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龍鎮第二公有市場老危建築 鎮公所爭取建新市場
後龍鎮立第2公有市場啓用至今已44年,被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爲危險建築。(謝明俊攝)
後龍鎮立第2公有市場,啓用至今已超過44年,建築老舊,經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爲必須馬上拆除的危險建築,後龍鎮公所爭取多年將原5號公園預定地變更爲市場用地,即將獲得內政部通過更市計劃變更,鎮公所將加快新建腳步,讓鎮民儘早享用全新公有市場。
後龍鎮立第2公有市場,位處中華路、中山路間,佔地約有1千5百坪,容納攤商約有2百攤,加上中山路沿街攤商,有超過300個攤商在此營業維生。第2公有市場是在1966年完工啓用,2019年,後龍鎮公所聘請臺灣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第2市場建築物安全,結果認定第2市場建物是屬危險建築,應立即拆除。並且,舊市場位處巷弄內,一旦發生火警等意外,消防救災車輛難以進入救援。
因此,基於安全理由,早在2012年間,前任後龍鎮長就有意要在後龍鎮東門街、忠孝路口的5號公園預定地,興建新公有市場,因而向縣府工商發展處及內政部營建署申請都市計劃變更,將原有公園地目變更爲市場,以合法興建新市場,但申請覈定程序從當年送件,至今已長達8年仍未完成。不過,據最新消息指出,營建署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將在近期完成審議變更,新市場可望展開興建。
爲了展現興建新市場的決心,後龍鎮公所一直積極超前佈署,並已獲得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允諾補助新建經費,前期規畫費約7百多萬元,也獲覈定撥下,一旦都市計劃地目變更完成,鎮公所將立即展開先期設計規畫作業,加速新市場興建期程。
由於舊市場原有攤商及中山路沿街商家,營業已有數10年,對於搬遷新市場勢必有異議,鎮公所也將全力疏導,讓攤商及鎮民都能享用全新干淨安全的消費市場。
後龍鎮公所規畫利用5號公園預定地來興建新的公有市場。(謝明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