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壁玉米田鉻污染案 南市府要求地主休耕

臺南後壁區一處玉米田被環保團體發現疑似有鉻污染。(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後壁區一處玉米田,農民種植的玉米不僅植株死亡,玉米葉還呈現烤焦狀。(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後壁玉米田鉻污染案,環保團體批判臺南市政府沒有依《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處理,市府環保局27日發表5點聲明,將要求地主暫時休耕,禁止耕作糧食作物,爐碴未移除前也會於場址界外進行環境監測,並全力配合檢調追查,要求行爲業者清理。

針對後壁區玉米田疑似受爐碴污染案,市府環保局指出:

一、本案針對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爐碴石(粒)均以環保署公告標準檢驗方法進行分析檢測,檢測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因原生土壤檢測值並未超過土壤污染相關標準,不符土壤污染場址公告標準,按照現有法令規定,未符合逕行公告爲污染控制場址的要件

二、本案因農地現有爐碴存在,測量該地土壤檢測pH值達9.21,有未適農業生長耕作情形,市府本於風險控管及預警原則,兼考量檢調單位刻正進行偵查,爲保全證據以利檢調單位追查釐清責任歸屬,市府農業局將要求本址地主暫時休耕,禁止糧食作物耕作。

三、有關農地休耕補償費用,目前環保署同意暫由土污基金支應,日後如地檢署偵查確認行爲人後,將要求行爲人清除爐碴並追償農地補償費用。

四、市府後續將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依偵辦結果要求行爲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負清理責任。

五、市府農業局認爲,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優先要求地主休耕,爐碴未移除前市府環保局也會於場址周界外進行環境監測。市府對於民衆食安議題環境保護立場均採嚴格標準,對於非農用土壤種植農作物,也以嚴謹立場處理,並持續配合地檢署偵辦,進行行爲人追查及要求清理本址非農用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