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柯文哲夫妻犯6罪 林楚茵:有事屬下扛就是製造余文
▲林楚茵時事聯訪。(圖/記者陳煥丞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案波瀾不斷,儘管已召開記者會說明,指會計師端木正報假帳,仍有質疑聲浪。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認爲,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二人犯下六罪,「有事讓屬下扛,是製造余文」。
林楚茵指出,柯文哲違法作假帳又收回捐,涉及《政治獻金法》第2條「有償對價不能爲政治獻金」、《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72條「利用不正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陳珮琪也不惶多讓,非法設立人頭公司,同樣恐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林楚茵表示,根據《政治獻金法》第21條,會計報告書要由政黨及政治團體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名或蓋章,柯文哲作爲臺灣民衆黨黨主席,不是一句會計師便宜行事就可以矇混過去;而黃珊珊說木可今年捐給民衆黨170萬元,還說這是活動盈餘,但《政治獻金法》第2條規定,政治獻金必須無償、無對價提供,請問木可公司這樣還能說政治獻金?
另外,林楚茵說,《商業會計法》第71條、72條規定,商業負責人「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爲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民衆黨宣稱是端木正自行調節帳目,身爲政黨負責人沒有責任?
至於陳佩琪自爆違法開設人頭公司,林楚茵表示,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而公立醫院醫師具有公務員身分,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另外,公立醫院醫師設有不開業獎金,如果陳佩琪兼職又申領不開業獎金,甚至可能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林楚茵質疑,曾說不會出現第二個余文的柯文哲,現在卻任用親信、帳目不清、推卸責任,還要提告端木正,身爲總統候選人又是黨主席,有事屬下扛就是製造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