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考試院非受害者 翁曉玲:得了便宜還賣乖

考試院大門。記者侯永全/攝影

第13屆考試院任期將屆,但第14屆已確定無法如期就職,考試院將自9月1日進入看守狀態。考試院會今日決議,啓動權宜措施,秘書長劉建忻說這是迫於無奈,且考試院是受害者。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種說法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考試院今日舉行本屆最後一次院會,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新增看守期間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3首長仍得召開院會,處理「緊急必要事項」;院會同時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看守期間公文書籤署得以機關全銜代替院長署名。且相關決議須經第14屆考試院追認。

劉建忻今日說,採取權宜做法是迫於無奈,且考試院纔是受害者,要保障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益,不要受到政治僵局影響。

翁曉玲今晚表示,劉建忻這般說法,分明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等三個部會首長才是既得利益、受惠者,他們沒資格當考試委員,卻想利用考試委員出缺時,統攬考試權,充當考試委員乾過癮。

翁曉玲說,考試委員人事案無法審查,不是立法院的問題,而是賴政府杯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提起釋憲,造成法案凍結,以致無「法」進行人事案審查。若說新屆考試委員難產會影響考生考試權利,這也是賴政府造成的,不要賴到立法院頭上。

翁曉玲指出,考試院明明還有其他可行的措施, 可以解決短暫時期的不便, 例如可比照過去監察委員出缺時的作法,亦即在新任考試委員未到任前,授權所屬機關處室依其業務職掌辦理國家考試等例行或緊急業務,並於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後之院會予以追認,可是它偏偏採取一個明顯逾越母法,違憲、違法濫權的處理方式,自行修改會議規則,讓根本不具民意基礎和代表性的下級機關首長主導考試院院會。此等違反程序規定組成的會議所作的每一項決定均是違法,考生大可質疑其作成決定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翁曉玲提到,考試院日前已安排好明年3月前的國考試務了,根本不會影響考生權益,就算是有什麼臨時狀況發生,承辦機關亦可先依權責處理, 哪需要搞一個違法會議來處理。

翁曉玲強調,前考試委員、臺大教授黃錦堂今日聯合報投書亦警告考試院不要輕舉妄動,沒想到考試院還是恣意地作成「三人院會」的違法與違憲決定。賴政府執政百日,除立法院外,行政、監察、司法、考試等憲政機關全走了樣。僅具四成民意的少數政府敢如此囂張蠻幹,下個會期定要好好嚴審這些機關的經費預算。

考試院今日上午舉行第13屆最後一次會議。會後,秘書長劉建忻表示,院會提三項權宜措施,以維持看守期間院會及院務的基本運作,讓國家考試能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記者侯永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