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渴…鼻要」肉包包嬌喊遭乾爹硬上 律師傻眼:自願的吧!

實況主肉包包表示,第2次是「被迫」。(圖/翻攝自肉包包IG)

記者陳怡伶/採訪報導

實況主「肉包包」自爆和乾爹發生2次關係,第一次是意亂情迷、糊里糊塗,第二次是「被強迫」。對此,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表示,用客觀狀況來看,女生第2次還「自願單獨」約乾爹出去,有投懷送抱的嫌疑,「但真的是被性侵的話,那男生就犯下妨害性自主罪。會吃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肉包包16日在男友陪同下,親自開直播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她第1次與贊助8萬元的「乾爹」單獨出去看電影時,剛好正值生理期結果太不舒服就被對方帶去開房間,「意亂情迷、糊里糊塗地」情況下發生性關係;她回去後越想越難過,再單獨約乾爹出來當面說清楚,聽到對方建議「開房休息」,她怕惹怒就跟着前往,一進門就被脫衣硬上,發生2次性關係。

網路上瘋傳的做夢照。(圖/翻攝自遊戲大亂鬥)

對於肉包包、乾爹愛恨糾纏的複雜性關係是否違法,廖芳萱表示,肉包包在沒有喝酒的情況下,有清楚意識與乾爹開房間,而且「意亂情迷」4字,本身帶有自願性意圖,第一次性關係是你情我願,乾爹沒有觸犯嫌疑。

而肉包包聲稱,第2次是「被迫」性關係,被硬上一直哭、一直抗拒喊「鼻(不)要」。對此,廖芳萱認爲,肉包包第2次是自願單獨約乾爹出去,是有可預期性、投懷送抱的嫌疑,「倘若真的是被性侵的話,肉包包在被迫得情況下,身上應該會有些傷痕等掙扎痕跡女方就得拿出驗傷單指證那位加害者。」

廖芳萱也說,法院也會看受害者被性侵後心理反應變動,還有看女方是否有向旁人訴說等證據來判決,「男生若是罪證屬實,就是犯下妨害性自主罪,會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緩刑、不能易科罰金。」

文字渲染度更快,妨害名譽罪更重。(圖/翻攝自TWITCH,下同)

肉包包出來自曝後,乾爹18日會開直播說明否認,「第一,跟我去3次房間,事後說我強迫威脅她,我是不相信啦!你們自己想想就好;第二,開臺說只給訂閱的人發言,這不就是專業的討拍文嗎?也不敢跟我對質啊!」

蛋餅薇涵粉絲專頁就PO出「夢到的30分鐘故事」,乾爹本人也在下方留言,「我乾脆把對話紀錄都給你故事更完整」,同時曝光了對話紀錄酸肉包包:「自己說很渴,進房說我強迫威脅!我也只能笑笑的釋懷。」而這其實只是擷取的對話紀錄,在他現身打臉時就曾說「這禮拜我會開臺讓你們看完整版的對話紀錄」。

廖芳萱表示,乾爹可以自行舉反證「通話紀錄」,像是肉包包發生性關係後有無主動示好、打電話等舉動,事後有沒有快樂的情緒,男生可以提告女生誣告、妨害名譽2罪,「而且女生直播上有舉出對話等文字,妨害名譽罪會更加重,會從1年以下變成2年以下有期徒刑,誣告罪成立可以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