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好像都有戀痛癖
喜歡待在讓自己掉眼淚的人身邊。
hi,我是貓。
依靠痛覺的強度,來判斷愛意的深淺,是東亞小孩在成人之後處於任何一段關係,不論深淺程度都會表現出來的病症。
很典型的一種情況,親密關係中有一方喜歡把“分開”“離婚”掛在嘴邊,一旦兩個人之間發生不愉快,爭吵,或者促發什麼應激的時候,就三不五時脫口而出。
說者不一定真的想分開,但是聽者卻飽受其害,接着一方恐懼,一方又於心不忍,陷入痛苦中,最後在糾纏不清中,反覆確認愛意,重歸於好。
很多人對愛、被愛的理解以痛苦作爲指標來衡量,只要痛,就證明愛,越痛才越愛,越糾纏才越真摯。所以網絡上纔會有很多人看到汪小菲雨中漫步的反應,覺得他深情不壽。
當然硬幣有兩面,也有很多人反抗這種傷害在前,深情在後的戲碼,認爲他矯揉造作,全靠演。
我認可愛是私人的,不應該被質疑,愛的能力在你手裡,你當然可以愛誰說誰,甚至誇誇其談愛的深度跟強度,但沒有底線的愛,一直受傷的愛,沒辦法成就的關係,終歸無法長擇,不過是一場消耗跟虐戀。
兩個人之間相處,痛苦這一part在所難免,但一定是越痛越少,越愛越不痛的。那種靠製造疼痛,靠共生內耗維繫的關係,最後遲早會崩盤。
你會糾纏不清
於一段關係,說穿了就是在生命最開始跟家庭密集接觸的那個階段習得的。父母傳遞的是這種關係模式,那麼孩子自然也學不會其他更成熟的應對方式了。
包括但不限於改變對方、習慣在孩子犯錯的時候,撂狠話,說“不愛你”“不要你”等氣話,但事後也不會覆盤自己。
他們意識不到這種行爲有問題,需要向孩子道歉,需要反省,就任由這樣的誤會在孩子的心中生根發芽,長大之後孩子有樣學樣,信以爲真,會把這種方式當成是愛的表達。
但真實經歷過的人都知道,語言也有殺傷力,狠話會把親密的人越推越遠,不管是心理距離還是物理距離。有一個心理學術語叫做【強迫性重複】,人潛意識總是會趨於在“熟悉”中避難,而不管這是痛苦還是難過。
你在一個互相指控的環境中成長,那麼長大之後在一段含混不清的關係中,就會下意識在熟悉的行爲模式,熟悉的反應中作出應對。
而這些下意識的反應就是你從家庭以及過往經歷中學到的不純粹、夾雜着恨的愛,糾纏不清,很難分辨。
看起來是戀痛
其實是痛苦得不到釋放,一直存活在身體裡、血液裡,神經感受的細胞裡。
不要誤會對方有多好,有多獨一無二,不過就是你在藉助痛苦的關係讓自己維持在熟悉的情緒狀態裡面。
這種創傷吸引,就像擁抱刺蝟一樣,明知道對方會刺傷自己,讓自己流眼淚,流血也在所不惜。
這已經不再是愛了,而是病症。
人要先學會分辨愛與創傷,學會慢慢給予自己愛與支持,重建內心的秩序,把自己的傷治好,才能擺脫被虐戀模式吸引,不再沉溺於這種上癮的痛。
如何分辨?我覺得最簡單的一個判斷標準就是,與這個人在一起,你時刻能保持自己的主體性。
不用第三視角來看待自己的行爲,不通過別人的反饋和評價來確認自己在對方眼中的形象,擁有自己的評級體系和準則。
記住,你是在展示,而不是被審視,被評判。一個擁有主體性的人,永遠置頂自己的感受,永遠把提升自我價值放在覈心的位置。
內核足夠完整的人
自然就不會再被殘缺、痛苦吸引。
隨着自己越來越完整,隨着自己越來越圓滿,也纔會吸引那些自成方圓的人。你再也不是關係的俘虜,而是主人,意識跟心裡面安放的都是自己,是心之所向。
你整個人都會發光的,一點點填滿一些你所喜歡的一切,包括關係中的對方。這時候不會有沉重與壓力感,彼此之間會有一種輕鬆、流動的愛意,讓你們走得更長久。
肯定不是每天短兵相見,每天都穿帶刺的衣服擁抱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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