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閆世斌被開除黨籍
新京報訊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閆世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閆世斌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爲身邊工作人員或親友謀利,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羣衆紀律,向企業攤派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銀行信貸、案件辦理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退休後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爲他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閆世斌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背組織原則,廉潔底線失守,亦官亦商,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執法犯法,干預案件辦理。其行爲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黑龍江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閆世斌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編輯 李憶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