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對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決定逮捕

(原標題: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吉平決定逮捕)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吉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人物履歷:

1979年至1983年,遼寧財經學院(現東北財經大學) 基建財務與信用專業本科;

1983年至1994年,歷任中國建設銀行辦公室副主任、研究處處長;

1994年至2000年,任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副主任、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其間曾兼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至2006年,任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行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

2006年至2008年,任國家開發銀行人事局副局長(正局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8年09月至2016年0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2012年04月,任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副會長,2014年11月,任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執行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