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25年除役期 廠區轉型光電場

屏東核三廠是臺灣最後一座營運中的核電廠,若不延役,二部機組將在二○二五年全部停機後除役,一號機已從十八日起,以每天降約百分之一發電量逐步功率遞減運轉;廠方說,二號機明年五月停機後,全廠進入廿五年除役期,包括移出燃料棒、除污、恢復廠址和土地復原等,廠區也將同步設置五十五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場。

核三廠表示,一號機執行功率遞減運轉至七月廿七日下午三時,將降至百分之六十四,依正常速率降載停機,當晚十時發電機解除並聯,深夜十二時置入控制棒,遞減運轉合計卅九點五天,營運四十年來,總髮電量二千七百八十億度;以臺北市二○二二年用電一五四點六億度計算,約是十八年用電量。

廠方說,除役過程以四階段進行,分別是八年除役過渡期,包括除役停機、興建室內幹貯設施等,十二年拆廠期要拆除反應爐及汽機組件等,另花三年偵測廠址狀態,用二年拆除剩餘建物及復原廠址。

廠方說,除役後廠區的「室內幹貯設施」及「二號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將列爲保護區,區外土地則朝其他用途規畫,全廠除役涉及高低階核廢料移置、貯存,恐有輻射污染物質外泄疑慮,除污過程也會產生放射性廢液,目前進入二階環評階段;一號機停機的後續工作仍多,且二號機持續運轉,現有五百多名員工的變動不大。

廠方表示,幹貯場是除役必要設施已申請建照中,另低階核廢料已有一萬桶,在覈廢最終處置場未確定前,都只能暫存廠內。

核三廠佔地三五四公頃,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臺電再生能源處將在廠區興設四區、合計五十五公頃的光電場,裝設光電模組十一萬一千多片,年發電五千八百萬度,可供一點五萬戶家庭用電,預定明年二月起並聯發電,二○二六年三月完成四區並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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