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職業教育高考制度 職業技能成績權重不低於50%

6月17日,教育部、河南人民政府聯合發佈《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推進技能社會建設意見》。

《意見提出》:建立職業教育高考制度。支持河南深化高考改革,建立春季“職教高考”制度,採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報考人員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所佔權重不低於50%。支持河南擴大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升入本科階段學習招生規模;支持河南專科高等職業學校與應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層次職業學校開展“3+2”對口貫通培養試點。支持河南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免試招收本省代表我國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接受本科層次教育。

積極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支持河南擴充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資源多路徑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優化本科院校佈局。鼓勵有條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開設應用型專業。支持河南廣播電視大學按照《國家開放大學綜合改革方案轉型建設河南開放大學。

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優化教育支出結構持續加大職業教育投入,確保新增財政性教育經費向職業教育傾斜,確保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拓寬辦學籌資渠道,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職業教育。全面落實公辦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足額落實生均經費標準,逐步提高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可適當高於當地普通高中,公辦高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水平應不低於12000元,並根據發展需要和財力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