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公司遭騙3000萬…被害男燒炭亡 惡霸集團3人羈押
▲臺南暴力集團恐嚇詐欺當地人取財,警方在嫌犯住處等地方,找到本票、子彈、球棒等物證。(圖/翻攝畫面,下同)
臺南市一名方姓男子與11位地方惡霸組成暴力集團,除了暴力討債之外,更在當地找了一羣「肥羊」投資合夥開公司,以「欠錢」爲由持棍棒逼籤本票,其中,一名27歲被害人趁父親出國時,將父親名下土地過戶給自己,向銀行借款3000萬元後交給方男,雙重壓力下燒炭輕生亡。
臺中市警局第一警分局前往臺南市調查偵辦,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57歲方姓男子有持槍砲、勒贖、毒品等前科,以臺南市新市區遊藝場爲堂口,與手下共12人組成暴力集團,持棍棒以脅迫手段恐嚇詐欺當地人財物。
此外,刑警還發現這羣惡霸四處找「肥羊」,邀請被害人投資合夥汽車租賃公司,並擔任負責人,之後再以公司員工借款欠錢理由,威嚇被害人簽上本票,之後再上門要債。
一名黃姓男子被逼簽下222萬元本票後逃到臺中市躲藏,警方約談調查發現,原來2016年2月農曆新年燒炭身亡的27歲王姓男子也是被害人之一,以上述類似的的手法逼籤本票。
王男因不堪被逼債,趁父親至中國旅遊時刻新的印章僞造文書,將父親的名下房子過戶給自己,再向銀行貸款3000萬元,幾乎把所有積蓄繳交給方男,之後被父親發現責罵,懊悔不已於是選擇燒炭身亡。
經長期蒐證後,警方在嫌犯住處等地方,找到本票、子彈、球棒等物證,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恐嚇、傷害等將方姓主嫌與其他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與地檢署日前執行搜索,傳喚與拘提方男等10人,以及李姓及江姓等2名少年共12人到案,檢察官羈押方男等3人獲准,其餘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