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L/籃球聯賽轉學禁賽引爭議 高中體總:盡快討論修正

高中籃球賽(示意圖)。資料照

具財經背景並長期投入開南中學籃球隊的邵之雋今天在臉書怒批高、國中籃球聯賽的球員,轉學後要坐1年球監規定不合理。高中體總秘書長朱綵鳳迴應,會盡快達成共識、從善如流。

曾任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的邵之雋因爲熱愛籃球一直投入開南中學籃球隊的發展,和教練陳貴祥合作,球隊拿下今年花蓮菁英盃籃球賽冠軍。

不過,邵之雋今天在臉書怒批,高中籃球聯賽(HBL)有轉學禁賽一年的規定已經很離譜,如今連義務教育的國中籃球聯賽(JHBL)竟也有這樣的規定實在太不合理。

據瞭解,原就讀花蓮自強國中球員阿嘎(化名),隨教練陳貴祥在新球季轉學至臺北無界塾念國中並打算參加乙級籃球聯賽,只是阿嘎上賽季確實有登錄在JHBL甲級聯賽並有上場紀錄,依照現行規定,轉學就是得禁賽1年。

高中體總爲了避免國中、高中之間產生惡意挖角,多年前就和體育署討論後訂下相關的禁賽規定,只要球員在上學年有獲得學校登錄,按規定高中轉學後就須禁賽2年,國中則不能出賽,直到101年度才同步放寬成1年。

高中體總秘書長朱綵鳳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目前規定就是這樣,但確實還有些討論空間,「乙級學校沒有升學問題,未來會朝着社會期待和共識去討論。」

朱綵鳳強調,外界的聲音都有聽到了,「等到這學年度的籃球聯賽(國、高中)結束後,就會盡快召集各學校的教練,只要大家討論過後沒有意見,我們就會採共識決的方式修改規定。」

高中體總聲明解釋,112學年度JHBL乙級球員資格審覈由報名系統以球員身分證號碼進行交叉比對,因葉姓學生(阿嘎)111學年度報名時身分證號碼誤植第1碼英文字母,導致系統未篩選出而未列入不符合資格名單,纔會發生比賽前臨時被禁止出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