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內控重大缺失 遭櫃買中心重罰違約金20萬元

浩鼎內控重大缺失,遭櫃買中心重罰違約金20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邱德祥攝影

櫃買中心表示,浩鼎公司(4174)及其子公司就重大合約未評估合理性及必要性,暨薪工循環、關係人交易程序及薪酬委員會議事錄更正等未依規定辦理之內部控制缺失,核有櫃買中心「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覈作業程序」第9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櫃買中心爰對浩鼎公司處以違約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