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士官長指侵同袍妻!硬脫褲按摩惡喊:粉紅色的 遭判刑4年

▲遊男在擔任海巡署士官長期間,指侵昔日同袍妻子,遭判刑4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擔任海巡署士官長的遊姓男子,去年7月30日到昔日同袍妻子小嫺(化名)的工作室作客,他假借要幫小嫺按摩脫去對方內衣褲,並趁機將她強壓在沙發上指侵得逞,還惡喊「妳下面粉紅色的」、「妳下面溼溼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宜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遊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發當天遊男帶着油飯到小嫺開設的工作室作客,閒聊時遊男自稱學過按摩,熱心表示要幫小嫺按兩下,不料他越按越下面,一路從肩膀按到屁股,還說「屁股也有穴道,應該要按開」,以跨坐姿勢將小嫺壓在沙發上,過程中小嫺發現尾椎被遊男性器官碰到,便不斷表達拒絕及反抗,遊男見狀竟直接脫下她的內衣褲指侵得逞。

過程中游男還對小嫺說「妳下面是不是有溼溼的?」、「有溼溼的啊」、「妳下面是粉紅色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讓小嫺備受屈辱,遊男離開後她馬上打電話向大姑哭訴,並一同到警局報警提告。

遊男警詢時辯稱,當天是小嫺稱身體不舒服,請他幫忙按摩肩頸,他並未觸動到小嫺的私密處、胸部;庭審時遊男才改口有撫摸小嫺胸部、臀部,但仍矢口否認性侵,並表示他目前已退伍,以退休金維生,願以50至60萬元和小嫺和解,但被小嫺拒絕。

宜蘭地院審理認爲,遊男事後曾傳LINE像小嫺道歉「今天我想了很多,也有罪惡感」、「妳別怕,我不是變態,不會傷害妳的」,且偵訊時多次以「那天真的不知道怎麼了」迴避陳述案發經過,並審酌證人相關證詞及小嫺就醫證明,認定遊男證詞均不足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遊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