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新冠確診者返國條件有望放寬!發病至登機間隔擬縮短至1個月

海外確診者返國條件機會放寬,圖爲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海外染疫者返國條件有望放寬!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行規範國人如果在海外確診新冠肺炎,返國條件之一爲「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指揮中心專家小組已經送出建議研擬時間縮短爲1個月且症狀緩解就可返國,將再由指揮中心拍版決定。

考量相關飛航安全、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風險,指揮中心今年6月發佈,依據傳染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搭機返國:

1、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

2、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知情人士透露,專家小組會議討論,考量新冠確診者發病約1個月已經培養不到病毒,幾無傳染力,建議修改條件,把發病日至登機日間隔時間縮短爲1個月,且症狀緩解者,得以返國。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證實專家小組着手相關討論,並且把決議送到指揮中心,他說,最初訂規範當時相關文獻不足,現在已經有更多資料以評估是否可以縮短時間。不過現階段秋冬國際疫情嚴峻,是否會依照決議進行修改,還需要進一步評估,全案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