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22項交通工具 零關稅

大陸官方調整海南自貿港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圖爲遊艇停靠在海口市國家帆船基地公共碼頭。(中新社)

中國大陸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15日發佈《關於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在海南自貿港進口半掛車用的公路牽引車、機坪客車、全地形車、9座及以下混合動力小客車(可插電)等22項商品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中新社報導,通知稱,本次調整旨在支持海南自貿港建設,加大壓力測試力度。

海南自貿港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自2020年12月25日起實施,明確全島封關運作前,海關對在海南自貿港登記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遊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貿港爲主營運基地),進口用於交通運輸、旅遊業的船舶、航空器、車輛等營運用交通工具及遊艇,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通知稱,上述22項商品應在海南自貿港登記、入籍,按照交通運輸、民航等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開展營運,並接受監管。

半掛車用的公路牽引車、9座及以下混合動力小客車(可插電),可從事往來大陸的客、貨運輸作業,始發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須在海南自貿港內,在大陸停留時間每年累計不超過120天,其中從海南自貿港到大陸點對點、即往即返的客、貨車不受天數限制。機坪客車、全地形車營運範圍爲海南自貿港。

海南自貿港確立「一負三正」四張零關稅清單,目前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負面清單、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正面清單、原輔料零關稅正面清單已經公佈。

目前,享受海南自貿港零關稅進口的交通工具及遊艇已涵蓋多功能乘用車、多用途貨車、滑翔機、直升機、貨運飛機、遊艇、帆船、集裝箱船等多類交通工具。截至今年上半年,政策項下累計進口貨值59.3億元(人民幣,下同),減免稅款14.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