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任何航天旅遊市場主體不得直接對觀看火箭發射收取費用

新京報訊 據“文昌發佈”官微消息,爲進一步規範航天旅遊市場秩序,提升服務質量,促進文昌市航天旅遊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海南省旅遊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是在文昌市範圍內從事與航天旅遊相關業務的合法市場經營主體(以下簡稱“航天旅遊市場主體”),包括但不限於賓館酒店、旅行社、民宿、景區、研學機構等,均須嚴格遵守本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航天旅遊市場主體須每年度與市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簽訂《文昌市航天旅遊市場經營主體誠信經營承諾書》和《文昌市航天旅遊市場經營主體安全責任書》。

三、航天事業是國家科技實力和綜合國力的重要象徵,觀看火箭發射具有公益性、公共性,任何航天旅遊市場主體不得直接對觀看火箭發射收取費用。提供相關服務的,可合法合規合理根據市場規則收取質價相符的費用。

四、航天旅遊市場主體在發佈包含觀看火箭發射等內容的產品時,須明確產品服務內容和對應服務事項的收費標準(例如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火箭發射觀賞點服務等內容和價格),確保產品質量和服務的真實性。

五、航天旅遊市場主體在宣傳產品時,需特別明確說明觀看火箭發射位置;不得使用“內場觀禮”“VIP內場票”等虛假不實和誇大誇張用語,以及容易混淆理解、產生歧義的表述,誤導消費者;不得利用虛假宣傳、虛假價格等手段欺騙欺詐消費者。

六、航天旅遊市場主體在經營旅遊業務過程中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和提高收費標準。在火箭發射等期間各賓館酒店民宿要按照《文昌市火箭發射期間旅遊飯店客房政府指導價方案》控制價格。

七、旅行社不得組團到未在電子行程單系統中的景點、民房樓頂等場所開展旅遊業務。

八、航天旅遊市場主體須建立健全投訴處理機制,並及時處理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同時要入駐旅遊消費投訴先行賠付平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九、市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航天旅遊市場的“紅黑榜”制度,結合12345政務服務平臺等投訴情況,每季度對投訴的航天旅遊市場主體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對投訴量排名靠前的進行約談,要求其限期進行整改,並將其列入“黑榜”名單,實行重點監管;對經檢查複查確認已整改到位、獲得消費者滿意的,可退出“黑榜”名單。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