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紀律委員會有效運作 立委就不會脫序(楊楚光)

潛艦國造案引發出來的疑似泄密案、賣國賊案,將導致修法重罰,但也凸顯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形同虛設的窘境。圖爲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朝野爆發爭執。(劉宗龍攝)

潛艦國造案引發出來的疑似泄密案、賣國賊案,將導致修法重罰,但也凸顯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形同虛設的窘境。

由於9月底國造潛艦「海鯤號」的下水典禮,引出了賣國賊及情資泄密案件,歷經3周尚未平息,並因靠近總統及國會改選,案情將會因司法調查,及民進黨立委的炒作,而會繼續升高,更將造成臺灣政壇的動盪不安。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將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未來政府公職人員如果涉及國家情資泄密行爲,將加重其刑責二分之一。此項修正案由於正在新聞發展的高峰期,已經完成由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許智傑、趙天麟、王定宇等人的連署,定會在立法院成案進行修法程序。

綜觀我們的法令規章其實是相當完備的,但衡量當前國家處境,及目前全國對類似案件的深惡痛絕,如能將涉及賣國及泄密的公職人員,課以更爲嚴苛的刑責,當然是大家所樂於支持的。尤其這項修法不僅是針對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同時也可檢視潛艦國造小組的召集人黃曙光,及總統蔡英文的相關言行。

其實這件事源起於5、6年前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的秘密會議,當時會議主席就是民進黨的王定宇,由於當時沒有及時處理馬文君委員的違規行爲,才導致馬委員後來被質疑的言行,王定宇現在不僅全力追訴當年馬的違規行爲,突然在媒體上扮演勇敢的揭露人,進而並連署林靜儀的修訂「國防安全法」案件。其實就嚴防立院成爲國防泄密窗口的角度來看,王定宇應該爲當年身爲主席,沒有對馬文君行爲採取強硬的處理,先向全國人民鄭重的道歉。

立法院長期以來都有紀律委員會,本會期由民進黨及國民黨各4位委員組成,並有每個月的輪值委員。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之懲戒案件分別是:由院會主席裁示交付懲戒案件,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委員會主席裁決移送院會決議交付之懲戒案件。

但是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查送交院會,經出席院委員四分之三通過的委員懲戒案,寥寥無幾,查得到的紀錄的只有兩案,其一是民國58年立委魏惜言辱罵院長黃國書,被罰停止出席院會6次。其二是民國90年羅福助扭打李慶安,被罰停止出席院會半年。

其他多次立委在院會中暴力抗議推打,破壞議場設施,霸佔主席臺等激烈的衝突,都沒有被移送到紀律委員會處理。因爲要在院會中達到四分之三的門檻,並不容易。

但是5年之前,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的秘密會議中,主席王定宇發現馬文君有明顯違規行爲,當場沒有阻止,也沒將馬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理,實在是嚴重的失職。

美國國會的參衆兩院,都設有紀律嚴明的倫理委員會。舉凡國會議員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甚或有私通外國的賣國言行,經檢舉成案者,都將受到倫理委員會的嚴格處置,重者可以將議員驅逐出國會,失去議員資格,輕者將在接受調查後遭到譴責,嚴重影響未來的連任。

2013年就有美國衆議院議員比爾歐文斯,及彼得羅斯坎,分別因接受臺灣政府不當的招待而被調查,並且有退還招待款項的情形。

現在我們的立委,警覺公職人員有泄密危害國家的可能,提出修訂「國家安全法」加重刑責,的確有其必要。

但是立法院長久以來的脫序行爲,及立委不正常的問政態度,早已違背了基本的國會紀律,是否也應該有個正常運作的紀律委員會,防止立委成爲破壞國家及社會安定的破口,才能算是一個正常的國會。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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