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高端疑雲 陳建仁莫再糊弄(林騰鷂)

立法院9日臨時會針對高端合約請行政院專案報告。(姚志平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9日赴立法院報告是否公佈高端疫苗採購合約,及是否圖利廠商及危害全民健康權益時表示,「政府片面公佈合約,就會違背政府的誠信,而當政府誠信一旦受到質疑,未來政府要對外採購疫苗、藥物或其他採購案,可能都會被拒絕。」這是陳建仁唬爛瞎說,目無法紀、人權,意圖轉移焦點,掩護犯罪的違法行爲!

因爲,國產高端疫苗的採購,並非對外採購,而是政府的國內採購!國內採購,立委邱臣遠就舉法務部2016年函釋,表示得標廠商投標單、清單載有投標者投標內容,乃民衆監督履約之工具,尚非得爲拒絕申請政府資訊之理由!

又陳建仁表示,政府各項防疫政策一切依法行政,高端採購合約雖有保密條款,不得片面對外公開,但絕無不法及無不可告人之事。但審計部2022年8月的「新冠疫苗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查覈報告」,就公開打他的臉,直指衛福部多項缺失,包括疫苗過期銷燬、高端公司逾期交貨但未繳違約金、採購文件保密期限長達30年等,這難道就是陳建仁所謂,政府各項防疫政策一切依法行政嗎?

審計部上述報告又指出,衛福部公佈之資訊尚不足以使民衆對疫苗政策之諸多質疑獲得釐清,允應公開更完整之疫苗決策資訊,對民衆疑慮事項善加說明澄清,並檢討目前將相關籤稿文書之機密等級設定「密」等之必要性,適當開放予各界檢視,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審計部上述報告另指出,有關COVID-19疫苗申請EUA所需的療效資料,得以「免疫原性」做科學上合理的連結或推估,但國際間對於透過此方式判定保護力雖未否定但也未有共識,而食藥署卻採用以免疫原性做科學上合理的連結或推估,其提案及決策機制之說明仍有不足,且未公佈當時之會議紀錄,這難道也是政府各項防疫政策一切依法行政嗎?

高端疫苗是國產疫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本可指示徵用,並給予適當補償即可。陳時中在被審計部約詢時,就曾表示:「我們不會買不到高端疫苗,必要時可以徵用。」可見,陳時中明知防疫如作戰,可依法徵用國產的高端疫苗,但他卻以高價採購高端疫苗,立委賴士葆就指出,高端110年度年報中寫明,高端疫苗生產成本每劑新臺幣195元,賣給政府一劑736元,賺了3.5倍以上。

這是陳時中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7條規定,行政行爲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即徵用或採購疫苗均可達成防疫目的)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之(徵用)方法,但陳時中卻恣意選擇採購方法,是非常惡劣之瀆職行爲!

採購高端疫苗合約是衛福部疾管署與人民之間所籤合約,是典型的行政契約,使用了鉅額人民血汗納稅錢,其與私人和私人之間的私合約完全不同,必須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應立即主動公開,且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7款但書規定之公益理由,不必徵求高端公司同意!

陳建仁如繼續唬弄人民,不依法公開高端疫苗採購合約,將嚴重違反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侵害人民知的權利,也必將引起廣大人民的憤怒,而害賴清德落選!(作者爲德國科隆大學法律學博士、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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