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啓動出口貨物鐵公多式聯運業務模式試點

證券時報e公司訊,據“海關發佈”公衆號,海關總署決定啓動出口貨物鐵公多式聯運業務模式試點。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開展本公告所述的出口貨物鐵公多式聯運業務,相關業務模式試點應符合下列要求:載運貨物應爲集裝箱貨物;境內運輸方式限於鐵路運輸,或鐵路運輸加公路運輸;出境運輸方式應爲公路運輸。採用上述鐵公多式聯運模式的多式聯運經營人(簡稱聯運經營人)及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企業(簡稱場所經營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海關提交多式聯運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