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毒害」同學 嘉市府:勿肉搜泄個資以免觸法
網路瘋傳國中生「毒害」同學一案,紛紛打探學生、學校及家長相關資訊,也有網友嗆聲要肉搜,嘉義市政府11日針對國中生毒害同學的校安事件發佈新聞表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每一個未成年孩子都需要保護,勿揭露足辨識別兒童與少年身分之資訊,若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處以15萬元罰鍰。
市府表示,呼籲民衆與網友,請勿打探、傳遞、揭露與本案有關之身分與相關細節,也勿以訛傳訛或加油添醋,造成孩子二度傷害與難以磨滅的傷痕,請大家共同守護兒少權益。
市府表示,若有揭露兒少身分資訊等行爲,查證屬實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負責人或行爲人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