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遭延押2月 檢方披露他是柬國地產大亨!獲該國副總理親頒護照

臺灣高等法院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再向臺灣高等法院抗告成功,發回新北院更裁,合議庭今天再開庭,諭知郭與同案被告張旭升恢復收押狀態,並延押2月。依據檢方抗告書指出,郭哲敏過去逃亡期間,頻繁來往泰國、新加坡、倫敦、巴黎、杜拜等地,並在柬埔寨投資土地,甚至柬埔寨副總理頒發護照給他,他還到新加坡辦理投資移民,境外資產雄厚,有逃亡可能。

檢方抗告指出,被告郭哲敏名下有開設在香港及新加坡之美元帳戶、泰達幣帳戶、泰國泰銖帳戶、新加坡日圓帳戶及新幣帳戶,並在新加坡開設2間公司,另在柬埔寨投資土地、持有新加坡理財產品、購入泰國房產,又頻繁來往泰國、新加坡、倫敦、巴黎、杜拜等地,且於通緝遭逮捕返臺後,亦自承在境外投資土地,經柬埔寨副總理頒發護照,到新加坡辦理投資移民,可見境外資產雄厚,國際來往頻繁。

另被告張旭升經手的地下匯兌金額亦達百億以上,且在2019至2020年間亦密集出入境前往澳門、香港、柬埔寨、菲律賓、日本等地,並在境外有開設戶頭,顯見在國外亦有相當之資力與生活條件,加上他與郭哲敏曾經通緝,均有逃亡之事實,且有再次逃亡之可能性甚高,高等法院因此認爲,新北院原裁定郭、張各以1億元、1000萬元交保,是否足以百分之百擔保被告2人絕無逃亡之可能性,並非無疑。

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升交保金額提高到1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

由於檢方抗告,郭哲敏今天與小弟張旭升再度回到新北院開羈押庭。合議庭評議後決定郭與同案被告張旭升恢復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延押2月。